写在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施行一周年之际
9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一则消息引发社会关注。全国人大原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党纪通上‘高压电’,纪律面前无例外。”有网友评价。
纪律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2018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一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推动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更好发挥。
提高站位,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在对秦光荣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中,“违反政治纪律”被放在了第一位。经查,秦光荣“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类似表述都出自《条例》修订时新加入的违犯政治纪律的条款。
政治纪律是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条例》修订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突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将“两个维护”的要求贯穿始终。
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
维护政治纪律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是由具体的人和事构成的。河南省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严肃查处鲁山县非法采砂、安阳等地统计数据弄虚造假等问题。北京市纪委监委从政治纪律查起,加大对“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落实不力、违建“大棚房”和浅山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力度。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目前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条例》明确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列为违犯政治纪律的行为。
纪检监察机关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了一批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典型问题。
在贵州省独山县绿水青山的掩映之中,有一座与周围环境极不相称的“天下第一水司楼”。这座面积达6万平方米的“地标建筑”花费超2亿元,而独山县每年的财政收入还不足10亿元。
拍板建设这座楼的正是时任独山县委书记潘志立。因为不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盲目打造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潘志立被严肃查处。
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执行《条例》规定,严肃查处违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持续发力,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保卫部党支部书记林东不会想到,自己的名字有一天会出现在中央纪委的通报里。中秋节前,中央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其中就包括林东等人公款出国旅游问题。
经查,林东作为检查团团长赴北京建工坦桑尼亚分公司开展境外安全工作检查期间,负责接待的北京建工国际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武俊喜私自改变经批准的公务行程,安排公款旅游。林东对此既没有反对制止也没有向上级报告,并一同参与了游玩。最终,林东、武俊喜受到严肃处理。
禁止“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正是修订《条例》时增加的违犯廉洁纪律条款。针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条例》及时总结监督执纪中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拧紧党纪螺栓,作出针对性规定。
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既揪住“四风”树倒根存的老问题,又紧盯花样翻新的新动向,一步不退深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导向。
针对其他违纪问题新形式新表现,纪检监察机关也深入分析成因,按照《条例》要求严格处置。湖南省纪委监委在去年出台禁止“提篮子”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了禁止“打牌子”的规定,深入整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浙江省开展了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通过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等问题。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条例》修订时坚持的重要原则。各地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铁的纪律执行守护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被村干部截留的补助款拿回来了,这下看谁还敢不拿纪律当回事。”近日,甘肃省山丹县大马营镇南街村的陈大爷心情十分高兴。他不仅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补贴款,还看到在“一卡通”上做手脚的村干部被给予党纪处分。
今年4月,甘肃省部署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纪检监察干部带着《条例》到基层宣讲走访,对于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截至目前,累计发现具体问题27.8万个,问题线索1959条,处理1436人,形成了强大震慑。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狠抓《条例》执行,持续发力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切实维护了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惩前毖后,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
“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己在党员意识、服务群众、遵守纪律方面没有问题,但仍然需要增加担当精神,纠正小事小节无所谓的想法。”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吉林省集安市财政局机关党支部书记邵正全表示,对照《条例》等检视自身存在问题,是他们的规定动作。
邵正全清楚地记得,去年修订后的《条例》颁布后,他们就开展了集体学习,大家还在“学习强国”等平台上参加了答题等活动。
“一遍一遍地组织大家学习《条例》、对照《条例》检视问题,就是想让大家认识到,更详细更严格的规定,并不是不信任干部,而是对大家的保护关爱。”集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于学波表示,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条例》既划出了红线、雷区,也为大家标明了安全地带,学习《条例》的过程,也是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条例》明确的原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案件资源,在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帮扶的同时,注重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为党员干部敲警钟、明底线。
近日,在参加一场以“身边人”案例为素材的警示教育后,江西省德兴市海口镇派出所原负责人邵某选择到市纪委监委主动交代问题。“看到违纪人员痛彻心扉的忏悔,对照党纪处分条例的明确规定,自己怎么也坐不住了……”
促使邵某幡然醒悟的,正是当地针对典型案例开展的“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江西省充分利用案件资源,通过“召开支部会或干部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在一定范围发放违纪违法人员个人忏悔书,在党内、单位内公开有关案情和向社会公开以案促改情况”的“三会一书两公开”模式,有针对性地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切莫在违纪违法时才想起党纪国法的要求,而应在平时就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把写在纸上的规定变成日常遵循的习惯。”江西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把纪律挺在前面,就要严在日常。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认真做好日常监督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随着制度笼子越织越密、日常监督越做越实,《条例》的制度优势必将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记者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