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通报11起党员违纪典型案件
1. 平谷区中医医院外二科医师安李云,2016年1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安李云党内警告处分。
2. 平谷区中医医院器械科科长王晓午,2016年1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晓午党内警告处分。
3. 北京建兴宏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贾晓锋,2015年1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且虚开票据入账。经区国资委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贾晓锋党内警告处分。
4. 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华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海涛,2015年2月,在担任大华山村党总支副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集体资金购买购物卡送礼。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海涛党内警告处分。
5. 平谷区王辛庄镇北上营村原党支部书记路阔山,2006年9月、2013年6月,违反廉洁纪律,用集体资金随礼、送礼。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路阔山党内警告处分。
6. 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北寨村党支部书记刘永,党支部委员刘福泉,原党支部委员王小东,2015年春节前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及礼品。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永、刘福泉、王小东党内警告处分。
7. 平谷区东高村镇南埝头村党支部书记刘云峰,2015年6月,在担任南埝头村村委会主任主持本村工作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组织党员活动之机,用集体资金观光旅游。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云峰党内警告处分。
8. 平谷区东高村镇张岱辛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春龙,2015年7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组织党员活动之机,用集体资金观光旅游。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春龙党内警告处分。
9. 平谷区大华山镇西长峪村党支部书记梁自国,2015年12月,违反工作纪律,明知村两委班子成员接受与西长峪村有利益关系人的邀请外出旅游,却不制止,对村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不到位。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梁自国党内警告处分。
10.平谷区黄松峪乡雕窝村原党支部书记邢凤栓,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期间,违反廉洁纪律,用集体资金购买礼品送与相关人员。经乡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邢凤栓党内警告处分。
11.平谷区卫计委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主任郭学清,2014年11月,违反工作纪律,不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及不良影响。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郭学清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