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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首例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完成直接结算

发布时间:2018-02-07 15:56:52 已有 人浏览

2017年全国范围内针对辽宁省、陕西省、吉林省、海南省、贵州省、四川省、甘肃省、安徽省以及西藏省9个省份的新农合参合人员开展了“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我院于2018年1月17日系统改造完成后,顺利与国家新农合直报平台联通。目前,我院完成了首例“跨省新农合患者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工作。

2018年1月23日,患者汪先生,67岁,吉林省双辽市人,因肺部感染来我院住院治疗。住院前期,在当地社保部门办理了“新农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转诊手续,通过转诊短信在我院登记住院,经治疗好转后,1月27日出院。

出院结账时,工作人员通过国家新农合平台查询,汪先生符合“新农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条件,予汪先生直接结清了住院费用。报销部分的费用由我院先行垫付,后再与国家平台进行结算,王先生无需再返回吉林省办理报销手续。

自此,我院成功办理第一例“新农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病例,汪先生成为我院第一位新农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患者。患者及家属对我院的治疗及此次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非常满意。

长期以来,异地新农合患者在京就医受到种种问题的困扰,住院垫付费用高、报销周期长、往返路途奔波费时又费力,给异地参合人带来诸多不便。

自“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实施以来,异地新农合人员来京就医,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转诊或住院后补办转诊,均可来京就医直接结算,大大节省了个人垫付费用,减轻了患者异地就医的负担,更节约了患者往返两地进行报销的时间。

文/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