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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2023年度北京市平谷区医院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就医服务指南

来源:北京市平谷区医院 发布时间:2023-01-18 15:33:23 已有 人浏览

一、首诊转诊制度须知

1.基层医保定点医院、区镇级医保定点医院均为首诊转诊医院。

2. 我院属区级医保定点医院,无需基层医院首诊转诊,患者持本人医保卡即可实时报销。

3. 若需到其他医保定点医院、49家A类及专科医院就医时,可持医保卡到我院门诊一层大厅东侧建卡处,办理首诊转诊手续。如未经首诊转诊,则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无法报销(急诊除外)。

4. 首诊转诊后当日生效,有效期180天。

5.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就医流程:

图片1.jpg

注:学生儿童无需办理首诊转诊手续。

二、定点医疗机构选择

城乡居民参保人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可选择3所医疗机构和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本人定点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友谊医院等49家A类医院及专科医院为共同定点医院,无需选择。

三、门急诊、住院报销标准

 类别起付线报销比例年度
封顶线
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区属三级三级
门急诊城乡居民100元550元55%50%4000元
住院城乡老年人、
劳动年龄内居民
300元800元1300元80%78%75%25万
第二次及以后减半
学生儿童150元400元650元

注:我院为区属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78%。

四、手工报销

以下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实时报销,由个人全额垫付,再到本人居住地所在社保所进行手工报销:

1.急诊未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3.手工报销期间、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4.符合报销标准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

五、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

1. 社会救助人群包括: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特困供养人员、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

2. 社会救助对象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后,可获得医疗救助。

3. 社会救助对象在我院办理出院手续时,需持医保卡及相关证件(如低保证),经核实无误后,可直接享受减免医疗救助相关费用的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医保办):69933692 / 89992119

北京市平谷区医院

2023年1月10日